1、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1)《安徽推行中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方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职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实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目前的援疆援藏职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6)《芜湖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推行细节》(教基[2013]7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①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与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风险职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区域与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常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③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实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遭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④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以上军人均指现役军人。军人子女享受打折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打折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爸爸妈妈工作单位、职位职务、职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大全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教育局,由市、县教育局提请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我市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察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3、凡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名字、加分依据及加分分数按规定公示。